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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保险注意事项 2015-05-27 18:07:55
        面对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纷繁复杂的保险险种,许多有车族在为自己爱车买车保险时就犯难了。那么买车保险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不要重复投保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很多人认为自己多投几份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自己就可以多获得几份保险赔偿。可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许重复保险,重复保险超过部分无效。

        二、最好是足额保险,不要超额保险或者是不足额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根据自己的需要投保车险险种

        有的车主就光听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介绍,就买了几乎所有的车险险种;而有些车主却是不听任何推荐,只购买了交强险。这是购买车险的两种极端表现。我们都应该各自自己的需要来投保车险。

        四、及时续保

        保险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如果车主发现自己要购买的车险险种合同快到期时,要记得续保。通常续保时,如果上一年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话,该年的保费保险公司会适当往下调。这样的话,车主不但可以继续享受保险,同时也可以少交保费,一举两得。

        五、车辆转让时,做好保险合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所以当车主转让自己车时,可以和受让人约定车险的转让,这样出让人没有浪费自己的车险费用,同时受让人也可以不必要重新为车投保一次,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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