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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责任划分 2024-11-24 08:12:20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有多个当事人的,可以确定多个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承担对应的一个事故责任,也可以确定多个当事人分别承担对应的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

      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另一方当事人由于没有过错,所以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即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一般来说,因两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具有过错行为,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是引发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两方以上的行为及过错与交通事故有影响,但是有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最大,且超过了其他各方共同影响之和,那么对交通事故影响最大的那方当事人的责任就是主要责任,其他当事人的责任就是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

      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在交通事故过错责任划分的问题上,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方对责任划分尺度的宽严不一,因而,应以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地的规定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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