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关键在于确定同是当事人的责任,在责任分析时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道路通行权的权利与义务,权衡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从何进行综合评价。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等。
行为责任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6条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此,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由此可知,关键在与在于确定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因果关系,由此推及出行为人的责任大小。
路权关系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行人、车辆各自按照交通规则行使道路通行权,以此。确保交通安通,既是每位行人、车辆应尽的义务,因为在确保自己完全遵循交通规则即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就不会因为触犯了交通规则而侵犯他人(车辆)的通行权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了。
安全原则
安全原则主要包括合理避让、合理操作等方面,是根据当时对安全造成的影响来确定当时的责任。
合理避让,实际上一种合理的让渡权利,主动承担其维护安全义务的行为。比如,车辆的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由于需要紧急停车,不得已将车停在靠边处并打开车后灯示意时,后面行驶的车辆就负有一个合理避让的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此处要求机动车辆做到严格遵循交通规则,合理操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2024-11-24 08: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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