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宿费的定义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及其陪护人员在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到外地治疗,或死者的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需要住宿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二、住宿费赔偿的情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3款、第23条第2款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获得住宿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二是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
此外,部分植物人案件,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获得部分住宿费赔偿。
三、住宿费赔偿的范围
住宿费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伤者及其陪护人、死者亲属。为了限制住宿费开支,处理死亡案件住宿费的人数以3人为限,超过3人的,只按3人计算。
四、住宿费的标准
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是指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法律实务
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150元/日标准。
五、住宿费赔偿的期限
受害人死亡的,一般从事故发生计算至火化之日。受害人到外地治疗,按实际发生的住宿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