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二、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三、 交通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
上述情形被保险机动车有责任时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一万元,被保险机动车辆无责时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一千元,保险公司在垫付了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的抢救费用以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另外,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上述情形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仍有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并不能因此而免除赔偿,但在向受害人赔偿后,有权向侵人追偿。
2、《侵权责任法》第52条,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也有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可向侵权人追偿。
3、《交强险条例》24条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由救助基金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
第一、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第二、 肇事机动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
第三、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逃逸的;
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