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指的是对委托鉴定的事故车物进行实物的勘查检验,以确定损失项目。道路交通事故后,需要对车物进行定损的,在定损时要对事故车物进行勘验。但是,如何对道路交通事故车物进行定损勘验呢?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第3.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勘验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通知
对事故车物进行现场勘查检验时,应当由价鉴定或者评估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入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代理人到场)。如果事故车辆或者是车辆载运的物品已经投保保险的, 投保人应当通知保险公司人员到场。
2、作业
在进行勘验时必须由2名以上车物定损人员进行。
3、询问
对事故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时候的过程、车辆自然状况及其他情况进行了解。
4、拍照
对事故车物的受损状况(隐损拆检)进行拍照存档。
5、检查
按照相关的顺序对车物受损部位和程度进行检查。
6、拆检
进行现场勘验时,原则上不设置待检查的项目。如果车辆隐损部位或者是车辆损坏程度无法进行确定的,鉴定方应当征求委托人同意之后进行拆检。
7、登记
a、对事故车辆损失定损的: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项目、损失程度和换件项目应当进行逐项登记,出具《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现场勘验记录表》。
b、对事故损失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损坏程度进行逐项登记,出具《广东省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鉴定现场勘验记录表》。
鉴定人以及双方委托人须在录表上进行签名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勘验按照以上程序进行鉴定。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