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户口在农村,但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并且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获得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赔偿。
如何证明深圳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呢?
当事人可以提供下列证据的,可以证明交通事故受害人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
1、提供深圳市居住证,证明其已经在深圳城镇居住超过1年;
2、在深圳市城镇居住,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其已在深圳居住1年;
3、受害人在深圳市城镇居住,提供受害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证明受害人已经在深圳居住1年(此外,还要提供相应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4、受害人在深圳市城镇有房产,即受害人是深圳市城镇房产的产权人,并且已经在此房屋内居住超过1年的相关证据材料;
5、其他可以证明交通事故受害人已经在深圳城镇居住1年以上的证据。
有了以上证据,并且加上受害人已经有固定收入的证据,受害人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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