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车祸致死案件中,由《侵权责任法》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死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项目。
死者年龄在损害赔偿计算中,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有关。根据《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20年。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仅计算5年。在上海市,以2020年度的标准为例,死亡赔偿金有:
2020年度---上海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 |
60周岁下 | 1472300元 |
60---75周岁间 | 73615元×[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368075元 |
死亡赔偿金通常是死亡案件中数额最大的项目,由上可知,对6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家属可主张的死亡赔偿金分两个阶段:60至75周岁、75周岁以上,分别对应不同的数额标准。
住的注意的一点是,除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也是车祸致死案件中的赔偿项目内容,可依据家属提供的相关单据、票据、鉴定结论等具体计算。
律师提醒您:上海市车祸死亡赔偿应当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开展,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欢迎致电交通赔偿案件代理与咨询热线:400-62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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