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故,对于死亡案件赔偿,近亲属是法定的获得得。
所谓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权利人。实践中,对于死亡赔偿金,法院在判决时是不会具体进行分配的。当然,除非家属要求。在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时,应当注意如下两点:
1、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死亡赔偿金的的存在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而遗产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既然不是遗产,就不存在用死亡赔偿金偿还相应债务等情况。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不应将其视为共同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不会存在用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故不能使用《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进行继承,但如果家属请求分配的,实践中的原则为:
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并适当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进行分割,而不适用《民法典》继承篇中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分配。若家属未请求分割得到,人民法院更是不会去主动给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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