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是车祸造成的最为严重的后果,因为死亡直接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故,亲属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那么,在赔偿项目的内容上,包括哪些呢?
由《侵权责任法》第16、22条、《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知,死亡案件中,近亲属可主张的项目内容包括:
1. 因死亡直接产生的费用
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2. 死亡前产生的费用
也即在事故发生后,抢救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上述项目均可依照《解释》确定的标准计算,并以死亡赔偿金为主。例如:
深圳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2018--2019年标准) |
|||
户口标准 受害人 年龄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间 | 75周岁上 |
城镇户口 | 1058760元 | 52938× [20-(死者年龄-60)] | 264690元 |
农村户口 | 315600元 | 15780× [20-(死者年龄-60)] | 78900元 |
◆ 知识拓展:索赔途径
车祸赔偿的处理分为和解、调解和诉讼。对于死亡案件,鉴于其可达百万元 以上并涉及农转城等诸多索赔技巧,应当由律师介入或财产诉讼的途径解决。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提醒您:
车祸死亡案件应当由专业律师介入,协助解决诸多项目计算技巧(如损害分担比例、提高索赔标准、工伤双重赔偿)问题以及刑事辩护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致电国晖交通赔偿案件代理与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51/27013.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