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伤害在车祸事故中表现为牙齿缺失、折断等。根据我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牙齿伤害达到一定程度的,可以达到构成伤残的标准。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明确的,受害人即可构成认定为伤残。
车祸受害人认定伤残的意义在于根据伤残等级,受害人可以主张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于伤残相关的项目。
那么,在受害人牙齿受到伤害的案件中,什么是构成伤残的标准呢?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有:
1、七级伤残标准: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14枚以上;
2、九级伤残标准: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
3、十级伤残标准: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者折断4枚以上。
当受害人的的伤害符合上述情形时,即可有构成伤残的可能,受害人就应当及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伤残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知识:
1、鉴定时间的选择
法定的伤残鉴定时间为治疗终结后,具体为交通事故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2、鉴定机构的选择
伤残鉴定机构应当是那些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纳入鉴定范围的鉴定机构。此外,选择受诉法院地的鉴定机构应当纳入考虑范围。
*温馨提醒:伤残鉴定应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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