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的脾是重要的淋巴器官,有造血、滤血、清除衰老血细胞及参与免疫反应等功能。有"人体血库"之称的脾对人体意义重大,但是在车祸案件中,因事故伤害导致脾切除挽救伤者生命的情况也会出现。
那么,脾切除是否可构成车祸伤残,进而受害人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项目呢?
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统一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依据其规定,有:
1、七级伤残标准:未成年人脾切除术后;
2、八级伤残标准:成年人脾切除术后;
3、九级伤残标准:脾部分切除术后;
4、十级伤残标准:肝、脾或者胰腺修补术后。
由此可知,如果是未成年人的,那么脾切除术后,其可鉴定为七级伤残;如果是成年人的,那么其脾切除术后,可鉴定为八级伤残。
故,脾气脏切除的,可构成伤残,受害人应当积极委托司法鉴定,拿到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而主张更多的赔偿。
伤残鉴定的流程为:
1、鉴定时间
法定为治疗终结后,通常的受害人出院后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
2、鉴定机构
应当是那些有司法鉴定资质并且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纳入其鉴定范围的鉴定机构。此外,离受诉法院地近、信誉好等也应纳入考虑范围。
3、鉴定材料
应当提供受害人身份证明、入院证明、出院记录、疾病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温馨提醒:伤残鉴定及伤残赔偿涉及很多技巧性内容,受害人应当在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协助下开展相关事宜。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