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索赔可以各方私下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也即由受害人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即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各个条件可以汇于起诉状中,原告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车子是某单位的,单位作为法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2)被告(主要是肇事司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是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这方面主要是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项目和相关请求,如一般伤害的,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伤害的,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主要是指各个项目的计算依据,如误工费可以提供银行流水、交税清单;医疗费可以提供各项医疗单据、诊断证明等。
诉讼状的写作,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法律知识,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尽可能让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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