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发生后,有一个比较常见的费用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恢复治疗或者处理事故相关事宜所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工资收入损失,《民法典》第1179条明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而针对误工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用一个计算公式表示误工费计算,为:误工费 = 误工时间 (天)× 单位时间内的工资收入(元/天)
在具体理赔时,当事人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状况,常见的证明文件如银行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完税证明等。工作证明也即单位证明某职工是在自己单位上班的,通常证明内容如:
工 作 证 明
兹有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单位,现仍在职,工资为XX元/月,现持续工作长达XX年/月/日之久,特此证明。
20XX年XX月XX日(公章)
事实上,工作证明的证明力相对于银行工资流水、完税证明等相对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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