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诉讼3种途径进行解决。若受害人一方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那么,受害人就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人。作为被起诉的一方,如致害方,应该应诉呢?
交通事故诉讼,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其中要有明确的被告、以及有明确的诉求。故致害方若被起诉的,应沉着冷静,并从以下3个方面积极应诉:
▲自己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被告
所谓自己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被告,是指肇事者可能是形式上的被告而已,只是事故的责任人,并非实际赔偿义务人,即以下2种情形:
1、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害较低,如仅几万元,而且各个索赔主张都在交强险的保险理赔范围内,那么可以认为案件事实上是在受害人一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肇事者只是作为一个中间人,只起到一个联系的作用,并不对案件产生实质的影响。
2、单位是真正意义上的赔偿义务人
当出现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时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收集减轻自己赔偿责任的证据
若保险理赔不足的,肇事者自身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此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时,作为被告一方就需认真收集证据,作好答辩等诉讼流程,从而为维护自己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做准备。
▲委托律师参与应诉
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自身可能承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的赔偿,那么,对于被告人来说,适宜委托专业律师的介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41/28356.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