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途径有3种,分别是和解、调解、诉讼。3大解决赔偿争议的途径各有利弊,在死亡赔偿案件中,死亡受害人近亲属应该选择哪一种呢?
不妨我们就此对比下3种途径的优缺点:
◎和 解
定义: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
优点:
1.各方自愿选择时间、地点进行协商,方式灵活;
1.各方自愿选择时间、地点进行协商,方式灵活;
2.赔偿数额的支付便捷,可以一边交钱,一边签字,立马解决纠纷;3.时间很短,甚至于只需一杯茶的功夫。
缺点:
1.赔偿项目和责任分担往往很随意,公平性很难保证;
1.赔偿项目和责任分担往往很随意,公平性很难保证;
2.支付上缺乏保证,如果对方不予支付,很难获得强制保证;
3.对受害人权益保护很可能很差。
◎调 解
定义: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调解协议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
优点:
1.由无利害关系的第3人参加,可缓解各方的矛盾;
1.由无利害关系的第3人参加,可缓解各方的矛盾;
2.正常为按照法定的赔偿标准对赔偿数额进行计算,并划分各方责任;
3.时间介于和解和诉讼间,没有诉讼复杂的程序。
缺点:
1.性质上与和解协议一致是其缺点之一,也即调解协议只具有合同的性质,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1.性质上与和解协议一致是其缺点之一,也即调解协议只具有合同的性质,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2.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
◎诉 讼
定义: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
优点:
1.依法进行,赔偿数额、责任分担都遵循法律规定,更公平;
1.依法进行,赔偿数额、责任分担都遵循法律规定,更公平;
2.受害人可主张最大化索赔,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3.诉讼判决可作为后续继续索赔的依据。
4.对判决书中确定的数额,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缺点:时间较长。
死亡车祸的赔偿鉴于其性质严重,赔偿数额可过百万元。为此,索赔需慎重,对于上述3种途径,最好的委托专业律师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赔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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