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起诉的,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事诉讼,也即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事故发生法定承担赔偿义务的人;一种是刑事诉讼,也即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
一、民事诉讼案件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可由受害人一方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受害人一方不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实现其民事权利。对于赔偿诉讼,受害人一方可在事故损失确定后,向被告住所地或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根据规定为1年。
结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需有明确的被告(法定赔偿义务人);
(三)受害人需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交通事故受害人向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提起诉讼。
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交通事故损害案件,分为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和财产损失项目,前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失包括维修费、拖车费、停运损失、车辆重置费、车辆代步费等。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标准规定。
如果交通肇事者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应当介入调查,继而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确定肇事者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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