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投入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及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给予相关赔偿权利人员相关赔偿的一种强制性保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是为了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获得赔偿的一种国家强制性保险。
那么,交强险是在什么范围可以获得赔偿呢?交强险可以从赔偿权利人以及赔偿损失2种范围进行阐述。
1.赔偿权利人的范围
从交强险的概念可以得出,其赔偿权利人的范围是本车人员以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属于赔偿权利人员的范围。
需要注意一点,对于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身处在保险机动车内的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身处在保险车辆之外的是否属于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这个问题存在两种答案,一种答案是属于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即为“第三者”,另一种答案是属于“本车人员”。一般而言,判断是“第三者”还是“本车人员”,常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是否身处在保险车辆为依据,也就是说,在车上则属于本车人员,在车上则属于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
2.赔偿损失的范围
交强险赔偿损失的范围是在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本身包含财产方面以及精神方面的损失。财产损失则是在交通事故中直接造成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失。若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与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联系,则不属于交强险财产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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