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诉称“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分为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及无责任下的限额,而有责或无责限额项下,又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对于交强险,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可有如下内容:
一、保险限额
(一)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2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2100元。
二、保险限额项下承担的赔偿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伤者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维修费、货损费、车辆代步费、个人物品损失费等。
由上述内容可知,死亡赔偿金涵盖在叫交强险保险理赔项目中,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时候,最大保险理赔额为110000元;在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时候,最大保险理赔额为11000元。
对于交强险,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可有如下内容:
一、保险限额
(一)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2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2100元。
二、保险限额项下承担的赔偿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伤者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维修费、货损费、车辆代步费、个人物品损失费等。
由上述内容可知,死亡赔偿金涵盖在叫交强险保险理赔项目中,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时候,最大保险理赔额为110000元;在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时候,最大保险理赔额为11000元。
本文引自: https://m.peichang.cn/show36/22819.html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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