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理解“好意搭乘”,其是指某人出于好心愿意提供他人搭车的服务。这通常表示那个人愿意帮助别人前往某个地方,而不是要求报酬。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朋友之间、邻里之间或者其他社交圈子中,表达出一种友好、帮助的态度。
实践中,如果在好意搭乘过程中发生车祸的,该如何处理呢?驾驶员和搭乘者的赔偿比例如何,是否需要赔偿?
《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也即,好一大串发生车祸,如果确认属于驾驶员责任的,那么应当由驾驶员对搭乘者进行一定的赔偿,但考虑到为好意搭乘,所以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事故是由搭乘者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那么驾驶员可以免除赔偿责任。至于具体的过错大小,可以通过报警后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确定。
在具体承担赔偿义务时,赔偿的比例可以由各方协商,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让人民法院酌定比例,但一般不会少于总数额的1/2。赔偿计算的各个项目和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构成伤残的案件,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
对于车祸赔偿纠纷,如果各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请律师介入调解、斡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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