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了的,正常交警都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后续事故处理的证据。但车祸的认定就好比刑事判案一样,因为证据的问题,有时候是很难查清的,如果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又该如何呢?
事实上,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当事人也不用太着急,可以让交警出具一个事故证明,证明事故发生过,凭此证明,当事人可以找保险公司处理理赔相关事宜(尤其单方事故非常需要),或以此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后续的赔偿问题。人民法院会根据已有的证据资料,酌情认定各方的事故责任,包括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7条明确: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应当尽可能收集各方面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让法院酌定出对自己有利的事故责任,这些证据包括:
1. 现场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对方驾驶证、行驶证、手机录像、行车记录仪录像等。
2. 目击证人:如果有目击证人,他们的陈述可能对澄清责任起到重要作用。尽力收集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并请他们提供书面证词或协助调查。
3. 交警勘查:交警勘查的报告可能成为事故责任的一个关键参考,确保与交警保持合作,并了解勘查报告中的详细信息。
4. 保险公司调查资料: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正常会派出定损员进行调查,以了解事故的经过和责任。
对于严重的车祸案件,建议第一时间律师介入,以降低不可预测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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