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起诉与受理)
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原告(赔偿权利人)缴纳受理费后,诉讼程序开始。
↓
起诉状的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赔偿义务人)。
↓
被告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被告提出答辩意见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意见的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受理。
↓
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开庭通知
法院应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
举证和证据交换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确认;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
↓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交通事故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是交通事故诉讼中最为基本、最主要的阶段。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一审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应立案之后起3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的,应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原告(赔偿权利人)缴纳受理费后,诉讼程序开始。
↓
起诉状的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赔偿义务人)。
↓
被告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被告提出答辩意见的,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意见的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受理。
↓
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开庭通知
法院应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
举证和证据交换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确认;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
↓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交通事故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是交通事故诉讼中最为基本、最主要的阶段。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一审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应立案之后起3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的,应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温馨提示:
诉讼程序较为复杂,为保障自己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更多交通事故一审程序内容,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m.peichang.cn/了解。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20/20848.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