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因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人身损害索赔事宜依法可以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处理。那么,幼童因车祸造成人身损害,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如何处理方能维护幼童的最大利益呢?
以幼童因车祸事故构成伤残损害为例,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幼童年龄尚小,仍在长身体之中,事发之后暂且无法判断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对其日后是否会产生影响,如无法判断日后是否会留下后遗症或者引起并发症等问题。
因此,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尽可能为其选择最有保障的方式进行索赔——诉讼索赔。
实践中,父母选择诉讼索赔有诸多好处,主要有以下:
(1)法定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均可得到赔偿,尤其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2)法定赔偿项目的损失费用均可以按照法定赔偿标准赔偿,无需作出让步;
(3)获赔的赔偿款有时间限制,可以将赔偿款真正落实到位,保障幼童的治疗进程得以顺利进行;
(4)日后若发生后遗症或并发症,后续治疗费用可以通过二次诉讼的方式索赔,解决了后顾之忧;
…
另外,由于诉讼索赔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多,如赔偿标准、诉讼时效、赔偿义务人、证据收集、财产保全等问题,父母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尽可能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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