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的处理多集中在损害赔偿问题上。一方面,肇事司机应当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保险理赔,另一方面,受害人应当积极治疗康复,并为赔偿做初步的准备。
很多当事人通过交通赔偿网(https://m.peichang.cn/)咨询事故发生后,对方消极应对,不处理事故赔偿,如何应对的问题。事实上,这中情况时常会出现,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一方可从如下方向处理:
1. 寻求协商
在条件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间可尽可能的寻求合理解决下的磋商,通过垫付、保险理赔协助等达到事故处理的和谐。
2. 寻求第三人协助
除了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各方达成一致的,还可请求交管部门调解。根据规定,各方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 积极与保险公司交涉
有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联系受害人主动要求进行保险理赔,此时,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达到受害人自身索赔的基本要求的话,也可以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进而解决索赔问题。
4. 诉讼
在个别案件中,肇事者一方会因各种原因,振振有词辩解、不理不睬的对待受害人的要求,此时,在和解、调解无望的情况下,受害人可诉诸于法律强制力,也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讼后,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对方如果还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直接从对方账户中划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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