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奇心害死一只猫。路人观看交通事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然后,路人用生命观看交通事故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想必很多人都会在想,路人围观交通事故,堵塞交通,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导致死亡也是自己活该,自认倒霉。事实是这样吗?显然不是。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基于路人相对于机动车而言,路人处于劣势地位,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根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多承担10%-20%的赔偿比例。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即使机动车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也应当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
那么,言归正传,对于路人围观交通事故,被后面迎来的车辆撞死的,其近亲属可主张哪些赔偿项目呢?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若路人时当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若是路人时经过治疗后死亡的,除上述的死亡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以上项目以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为主,具体计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提醒您:
更多车祸赔偿计算内容,完整赔偿、伤残鉴定技巧、工伤双重赔偿、财产保全、索赔技巧把握等诸多技巧性问题,欢迎致电国晖交通团队全国委托及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s://m.peichang.cn/show114/31668.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