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孩童出现死亡的,赔偿问题上,主流的赔偿项目不变,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一些特殊项目则是不存在的,例如被扶养人生活费、抢救误工费等。
造成死亡是车祸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此时,死者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以主张相应的侵权赔偿。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三个也是孩童死亡的主要项目。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上述三个项目的数额标准,有:
1.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各地的成功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不同,故死亡赔偿金也不同。
举例:
2021年度---北京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 |
60周岁下 | 1388680元 |
60---75周岁间 | 69434元 × [20-(死者年龄-60)] |
75周岁以上 | 347170元 |
2.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各地标准多在3--6万元间。
3.精神损害抚慰金
各地在3万至10万间,如广州、深圳等地统一为10万元;北京、上海、江门、杭州等地为5万元,而佛山在8万元且考虑事故责任大小。
总的来说,孩童死亡的车祸事故,排除死者一方存在事故责任的情况,目前我国总赔偿数额在80万以上较为普遍,经济发达地区可以达到1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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