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最重要的事情是住院治疗把伤治好,从而,对于伤者来说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医药费。
医药费属于医疗费范畴,是交通事故法定赔偿项目之一。医药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治疗而产生的费用。该部分的支出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受害人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现如今,我国交通事故医药费索赔难已成社会一大难题,伤者自身缺乏支付能力,而肇事者一直不支付医药费将直接导致伤者面临停药、停止治疗等严重后果。
那么,面对肇事者不支付医药费,难道身为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我国法律一向是保护弱者的,故,还是有相应的办法。
目前,解决医药费索赔难,最有效最有保障的办法就是:肇事机动车方拒绝赔偿伤者医疗费用的,伤者可申请公安机关进行催缴或者是伤者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诉后,再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赔偿医药费的赔偿义务主体除了肇事司机外,还包括了机动车实际控制人、机动车所有人以及保险公司等。因此,伤者在起诉时切勿遗漏了其他相关的法定赔偿义务人。
此外,鉴于申请先予执行适用的条件严格,伤者在申请前一定要先咨询专业律师具体的索赔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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