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很重要,因为如果鉴定出伤残级别,那么,以此为据,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赔偿,伤残项目数额可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于过百万。
对于伤残鉴定,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选择恰当的鉴定时机,一个是选择恰当的鉴定机构。对于恰当的鉴定时机,可以有如下一些具体内容:
一、法定的鉴定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为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间可通过鉴定确定
治疗终结是临床医学上的一个特有概念,当出现各方当事人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也即,鉴定时间可以通过鉴定确定。
三、常见伤害的鉴定时间
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或法院通常会认可受伤后3个月左右做鉴定,受害人尽可在受伤后3、4个月时去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有的病情,恢复起来会快一些,为此,如果不尽快鉴定,迟了可能鉴定不出级别或是鉴定的级别会比较低。但有的伤害,如神经性伤害,恢复较慢,治疗终结也较慢,一般需6个月后鉴定方适宜。
总之,不同的事故伤害还需根据具体伤情及伤者治疗恢复情况而定。
当受害人对何时进行鉴定疑惑时,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律师熟悉鉴定机构特点,也熟悉伤害可能存在的鉴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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