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法律依据,是我国2002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该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该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根据这一等级划分依据,该标准对每一种伤残等级的伤残状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交通事故中可能出现的伤残情况,确实有效的保障了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切身利益。该标准不仅为交管局认定伤残等级提供了详细的认定依据、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也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提供了提供了公正有效的法律依据。
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伤残评定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伤残的评定,不同的评定机构评定的结果可能会不同,就算是同样的伤残情况,由于伤残评定的时间不同而得到的评定结果,所以,在做伤残评定的时候,最好请像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部这样国家一流交通事故专业单位的律师作指导,以免选错鉴定机构或者错过最佳伤残鉴定时间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