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
申请执行是有一定的期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1、从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如果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规定了赔偿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其计算;
3、如果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没有对履行的期间进行规定的,从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
执行员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书或者是移交的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即负有赔偿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果过期还不履行的,采取强制执行。如:法院可以根据权力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执行的期限
申请人执行人要注意,如果你申请执行的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还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于上一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则由其自行决定,经过审查其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限期内完成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责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不在所申请执行的法院管辖范围的,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不得拒绝,且在受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受托法院超过这一时间不执行的,委托的人民法院可向受法院的上一级请求指令执行。受托法院在30日内不管执行完毕与否都要讲执行的结果或者执行情况函复委托的人民法院。
四、执行终结
如果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执行的一方当事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被撤销的;
3.在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后,负有赔偿义务一方的被执行人死亡,既没有任何遗产可供执行,又没有义务承担人的;
4.在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后,负有赔偿义务一方的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
如果当事人想顺利、及时拿到赔偿款,要注意赔偿义务人的经济状况还要及时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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