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规定诉讼时效的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使争议尽快解决。然而法不外乎情,在实践中常出现不可预见或者不能掌控的情况,如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等情况。
下面,我们主要了解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内容:
1. 诉讼时效中断的含义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统归为无效,等到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再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同理,诉讼时效因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样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得重新计算。
2.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3种情况
(1) 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的权利。如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索要因事故所支付的医药费、误工费以及赔偿金等相关的赔偿项目。
(2) 赔偿权利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救济手段。
(3) 赔偿权利人同意履行相关的义务。如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索要医疗费、误工费及赔偿金等相关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答应赔偿权利人支付。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因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即中断事由消除起,诉讼时效期间就得重新计算。
3.特别提醒
认定诉讼时效是否中断,需要请求确认诉讼时效中断一方当事人提供上述3种情形之一的相关证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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