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的三大解决途径中,和解和调解都较大的依赖于各方当事人的协商意志,如果一方不予配合,那么赔偿问题将无法解决。实践中,如果出现一方意图逃避自身赔偿责任的,如题目中所说一致不出现的,受害人方应当采取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索赔。
诉讼也即受害人向具有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肇事者及其他法定的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诉讼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一、受诉法院
人身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及侵权行为地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来说,侵权行为地包括事故发生地(侵权行为发生地)、受害人发现存在伤害地(侵权结果地)。因为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与法院地经济条件有关,为此,适用选择经济条件高的法院地起诉索赔。
二、起诉状
受害人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索赔时,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据。在起诉状里应当有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由受害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确定赔偿项目,再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计算标准。
三、开庭审理
从最大化诉讼效率和维护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在诉讼时应当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因为诉讼涉及证据收集、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诉前调解、法庭辩论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涉及诸多法律知识,作为普通原告的受害人而言,很难处理好。
现下,对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受害人委托律师后,即可把大部分事宜交由律师代理,自身静待赔偿款即可。律师介入赔偿处理,可致电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