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理赔偿事宜,第一步应该是计算损失数额。损失额大小可以依靠当事人自身的判断,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定损或是鉴定部门的鉴定。如果肇事机动车有完整的保险,且损失数额在保险理赔范围内,那么各方可以一起联系保险公司积极协商保险理赔事宜。各个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有区别,所以在理赔时,需要问清保险理赔后产生的后果。
通常情况下,事故损害不大的交通事故赔偿争端,保险理赔顺利的,争端就能得到完整解决。但是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就得区别对待:
1、保险理赔不足;2、致害车辆没有保险; 3、保险公司与致害人相互推诿,不予赔偿;4、事故导致伤残、死亡;5、交通事故存在犯罪情节。6、各方对事故认定存在太大争议。
以上情况下,需要受害人一方掌握一定的索赔技巧及方法,方能保证索赔的顺利。当出现一般方法不能解决赔偿问题时,一方面应该慎重考虑对方急迫提出的要求,一方面受害人可以向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咨询求助。以伤残、死亡类案件为例,因可获赔偿项目多、赔偿数额大、计算繁杂,采取和解、调解等途径除非有专业律师的参与或是采取诉讼途径按法定标准获赔,否则很难使受害人一方享受完整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