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方不愿意处理,事实上是指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一方不愿意就赔偿问题采取具体措施:不愿意和解,也不愿意调解,也即对赔偿问题消极应对,意图逃避事故带来的责任。
此时,针对肇事者一方的消极态度,受害人欲解决赔偿问题的,只有一个途径,也即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主张因事故损害带来的赔偿权利。在具体诉讼问题上,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开展:
一、选择诉讼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而针对一些赔偿项目的计算如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条件有关,这样就涉及对受诉法院地选择的问题。通常的,选择经济条件高的受诉法院地,可以提高索赔数额。
二、递交诉讼状,明确诉讼请求
受害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递交诉讼状,诉讼状需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有受害人主张相应权利的事实和理由。此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时,受害人的诉讼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将会面临权利不能得到合法保护的危险。
诉讼的成败在于对证据的收集,在起诉前,受害人应当认真的收集与主张权利密切相关的证据。
三、具体开展诉讼流程
具体的诉讼流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诉前调解、庭内和解、法庭调查、质证、增加诉讼请求及反诉、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法庭会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明确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
四、 强制执行
所谓强制执行,是指在诉讼判决下达生效后,义务人一方不予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主张采取国家强制力强制执行,如强制从被告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等。
诉讼流程复杂,受害人适宜委托专业律师具体介入,律师介入事故诉讼可致电咨询热线:400-188-9691(不收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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