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财物损失的赔偿需要经过几个阶段,通过确定赔偿相关因素后依照《民法通则》117条、《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
阶段一:交通事故发生导致车辆及财物的损失
车辆及财物损失的确定,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而不像其他赔偿项目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规范。
阶段二:收集车辆与财物损失的相关证据
车辆和财物损失需要的证据包括车辆维修单、车载货物灭失证明、评估公司或是鉴定机构对车辆毁损程度的评估报告和鉴定结论等。
阶段三:明确车辆与财物损失的赔偿主体
在车辆与财物损失的赔偿中,赔偿主体往往是事故中的侵权人及其投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因为交强险对该项损失赔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阶段四:明确车辆与财物损失的赔偿数额
受害人车辆与财物损失包括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在整理证据并计算的基础上,受害人计算出损失的具体数额,从而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阶段五:采取有效途径获得车辆与财物损失的赔偿
对于车辆与财物的赔偿,尤其是间接损失的赔偿,往往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此时唯有采取诉讼的途径才能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当事人索赔难、赔偿少等难点,坚持合法、有效的途径帮助当事人成功索赔。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24小时咨询电话400-626-2163或点击在线咨询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