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骑摩托车行驶我的道路,有一轿车倒车过快与我相撞,把我脚撞断,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是他的全责,那么对方应该赔偿我什么费用呢?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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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较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等解释与法律结合具体的案情和伤者的伤情确定。本案中,您有骨断的情况,初步判断您的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医疗费为您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各种与医治相关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手术费、医药费、诊断费、住院费等。医疗费 结合收费单据、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护理费
如果您住院期间有家人医嘱需要护理,您有家人护理或是专业陪护人员的话,他们的护理费用可以按照他们的收入水平确定。
三、营养费
遵医嘱加强营养,那么期间所花费的必要加强营养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四、残疾赔偿金
如果伤情基本稳定经鉴定机构的鉴定您的伤残情况构成伤残等级的,那么您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赔偿赔偿。60周岁以下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 = 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十级为10%、九级为20%、....一级为100%)。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基础为构成伤残等级,没有伤残等级的,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问题。被扶养人生活费与被扶养人的户口性质和年龄有关。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由法院按照法院地的经济水平与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判定。
如果还有更多疑问,希望您拨打我们的全国咨询热线400-626-2163,我们在线给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