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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骨粉碎性骨折赔偿 2014-08-11 16:41:45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交通事故导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对方全责。法医证明为轻伤。如何赔偿!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从伤残鉴定标准的角度,鼻骨粉碎性骨折不能构成伤残等级,伤者不能因此而获得残疾赔偿金项目赔偿,但依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受害人根据实际的情况依然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赔偿。
医疗费,也即受害人受伤接受治疗或是住院期间的各类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无论是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均为全部赔偿。因此,在您经治疗基本康复后就可以凭已经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单据向对方索赔。
       误工费为受害人自事故发生后不能正常上班或劳务导致的可实际预期收入损失,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的,即按照固定收入的数额乘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的误工时间。
营养费最好有医疗机构的加强营养意见,具体的数额可以按照实际支出索赔,但需要证明是合理必要的,这样才能方便索赔。
       至于如何索赔的步骤,待您伤情稳定后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您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赔偿,至于起诉的时间最好在事故发生后的1年诉讼时效内进行。此外,如果期间交管部门有建议您们调解且您们同意的或是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后的10日内您们共同请求交管部门调解的,您们可以通过调解程序处理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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