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中最为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是指受害人的伤害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伤残等级的标准,受害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可以获得的财产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一定的赔偿年限。其中,赔偿年限根据受害人的年龄确定,具体为:
1、60周岁下的受害人:20年;
2、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受害人:20-(受害人年龄-60);
3、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5年。
其中,上一年度是指:诉讼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也即2016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其计算残疾赔偿金时是按照2015年的经济统计数据计算的。
对于残疾赔偿金,需了解如下内容:
一、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根据受害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伤残赔偿指数(具体为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二、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获赔
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可以主张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一般为:事故发生前在城镇连续居住满1年;在城镇居住的时间里有来源于城镇的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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