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住宿费一般只会在赔偿费用中占一个较小的比例,即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其亲属为受害人健康恢复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中必然会发生的与住宿开支相关联的费用。因这一切活动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所以法律认可应该由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
一, 住宿费的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23条,法定包括两种情形: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用。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3、一般都不超过3人的计算标准。即申请住宿费用的总人数不宜超过3人。
二, 住宿费的确定。
1、费用标准。
住宿费用司法实践中往往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因地域性或政策性的不同而不同。
2、限额限制。
强调合理必要,此点是为了限制一些无必要的住宿乱开销行为,例如期间相关人员住的大酒店等就不应该得到实际的全额赔付。
三, 住宿费的赔偿。
1、赔偿依据。 需提供真实的住宿证明。
2、计算期限。
(1)因治疗期间产生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计算住宿费用。
(2)因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住宿费用,为受害人死亡之日到火化之日。
住宿费用尽管可能所占的赔偿比例不高,但其对全面保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