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种车祸伤害,张某获赔6万,李某获赔获赔16万,而赵某能够获赔106万,然吴某却是206万,这是怎么一回子事?
您可能认为不可能,但事实却是如此。
影响车祸赔偿数额的因素包括:年龄、收入、事故责任、受害人所能提供的数额票据、受害人户口、地方经济、伤害大小、法院地等等。
上述这些告诉我们:
赔偿计算需要方法,需要技巧,需要经验!!!
没有方法+没有经验+没有技巧 = 失败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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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作为广东省的一个地级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属于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一般地区,为此,其适用广东省统一的数额标准。
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可有如下内容:
★一、一般伤害案件中
♦1、医疗费标准
医疗费:涵盖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计算标准:为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伤者可提供的医院病历本和诊断证明等相关票据、单据确定。
错误表现:不熟悉住院、出院需要整理和收集的资料,导致后期数额计算大大降低,是医疗费赔偿计算中常见的错误的表现。
♦2、误工费标准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确定,也即误工费 = 误工收入 × 误工时间,其中:
(1)误工时间
一般伤害案件的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是伤残案件,则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需要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书为证明。
(2)误工收入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可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是无或的情形,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错误表现:超过刘退休年龄但仍有收入的放弃主张误工费、误工时间计算太少、不能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进而放弃丢失误工主张是误工费计算大大减少的原因。
♦3、护理费标准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收入参照误工收入的标准计算;如果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是雇佣护工的情况,则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收入;
护理人数的确定可以遵从医疗机构意见或是参照鉴定机构明确意见;
护理期限原则上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在受害人因事故伤害不能长期护理的时候,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错误表现:护理期限是决定护理费数额的最为重要的内容,有的受害人护理期限计算过低,或是没有进行过鉴定,使得护理费数额大大降低。
♦4、营养费标准
营养费为一个酌情认定的项目,为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错误表现:实践中,通常伤残案件才存在营养费的赔偿问题,但如果医疗机构有意见的,法院也会支持营养费主张,为此,受害人切忌忘了营养费的索赔。
♦5、后续治疗费标准
后续治疗费为医疗费的范畴,可参照医疗费的计算标准确定。可在第一次索赔时通过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用证明确定,一定程度上也可参照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确定。
并如果第一次不能确定具体后续治疗费数额的,伤者也可待实际发生时再行索赔。
错误表现:在伤害严重的案件中,后续治疗费通常是必须的,有的受害人盲目获赔,提前和解或是调解解决争端,忽略了事故伤害带来的严重后遗症状,导致后续费用过多,进而发生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6、交通费标准
交通费以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标准以正式票据为准,且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错误表现:没有收集正规的发票导致交通费赔偿减少。
♦7、住宿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住宿费可按照450元/天。
♦8、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标准为100元/天。
★二、伤残案件中(构成残疾)
除可涵盖上述一般伤害案件中的所有项目外,还可包括:
♦1、残疾赔偿金
东莞2016--2017残疾赔偿金标准(城镇标准) | |||||
伤残等级 |
60周岁下 | 60至75周岁 |
75周岁以上 | ||
城镇标准 | 农村标准 | 城镇标准 | 农村标准 | ||
一级 | 695144 | 267208 | 1、城镇标准: 34757.2×[20-(伤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其中伤残赔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
173786 | 66802 |
二级 | 625629.6 | 240487.2 | 156407.4 | 60121.8 | |
三级 | 556115.2 | 213766.4 | 139028.8 | 53441.6 | |
四级 | 486600.8 | 187045.6 | 121650.2 | 46761.4 | |
五级 | 417086.4 | 160324.8 | 104271.6 | 40081.2 | |
六级 | 347572 | 133604 | 86893 | 33401 | |
七级 | 278057.6 | 106883.2 | 69514.4 | 26720.8 | |
八级 | 208543.2 | 80162.4 | 52135.8 | 20040.6 | |
九级 | 139028.8 | 53441.6 | 34757.2 | 13360.4 | |
十级 | 69514.4 | 26720.8 | 17378.6 | 6680.2 | |
备 注 | 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城镇标准赔偿的,可主张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 |
错误表现:农村户口的受害人明明符合城镇标准获赔,但是却不予以主张,导致减少了几万、十几万,甚至于几十万的赔偿款。没有把握住最佳鉴定时间,选择鉴定机构也不利,最终导致伤残等级较低,损害赔偿减少。
♦2、残疾辅助器具费---(酌定项目)
依据规定,按照地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特殊伤情时,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伤残鉴定费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鉴定票据数额确定,对于没有被法院采纳的鉴定机构鉴定意见,其鉴定费用不予支持。
★三、死亡案件中
除可涵盖上述一般伤害案件中的大多数项目外,还可包括:♦1、死亡赔偿金
东莞市2016.6--2017.7年死亡赔偿金标准 | |||
死者户口 死者年龄 |
0--60周岁之间 |
60至75周岁间 |
75周岁以上 |
城镇标准 | 695144 | 34757.2×[20-(死者年龄-60)] | 173786 |
农村标准 | 267208 | 13360.4 × [20-(死者年龄-60)] | 66802 |
错误表现: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农村户口的受害人明明符合城镇标准获赔,但是却不予以主张,导致减少了几万、十几万,甚至于几十万的赔偿款。
♦2、丧葬费
广东省一般地区标准,为2015年度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 72659 ÷ 2 = 36329.5元。
♦3、家属的误工损失
与误工费的计算同,但在误工时间的问题上,为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计算至丧葬结束之日。
★四、其他人身项目及财产损失
♦1、精神损害抚慰金
除上述人身伤害项目外,还可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存在于伤残案件中,在妇女因事故流产或是特殊的一些伤害案件中,伤者也可适时的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诸多因素有关。在东莞市,通常将其与伤残等级挂钩,具体为:
东莞市 ---- 精神损害抚慰金项目标准 | |||||||||
1级伤残 | 2级伤残 | 3级伤残 | 4级伤残 | 5级伤残 | 6级伤残 | 7级伤残 | 8级伤残 | 9级伤残 | 10级伤残 |
50000元 |
45000元 |
40000元 |
35000元 |
30000元 |
25000元 |
20000元 |
15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备 注 |
死亡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与一级伤残同,也即为5万元人民币。 |
错误表现:认为只有死亡案件才会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此外,忽略即使没有造成死亡或构成残疾,受害人也可适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了解只有通过诉讼途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才会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保险理赔。
♦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存在于伤残案件和死亡案件中。
东莞市2016.6--2017.7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 ||||||||||||||
被扶养人年龄(A)(岁) | 0 < A < 18 |
18 ≤ A < 60 |
60 ≤ A < 75 |
A ≥ 75 |
||||||||||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元) |
25673.1/11103.0×(18-A)×伤残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25673.1/11103.0 × 20 × 伤残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25673.1/11103.0×[20-(A-60)]×伤残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25673.1/11103.0 × 5 × 伤残赔偿指数÷法定扶养人数 | ||||||||||
伤残赔偿指数(用百分比表示)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6级 | 7级 | 8级 | 9级 | 10级 |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
备 注 |
以上扶养受害人为城镇户口或是符合农转城条件时,用25673.1代入计算;扶养受害人为农村户口时,用11103.0代入计算。 ‚死亡案件中可视伤残赔偿指数为1. |
错误表现:事实上,很多当事人并不知道存在有该项目赔偿,更不知道如何具体的计算。
3、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涵盖有维修费、车载货物损失、停运损失、个人财物损失、车辆代步费、车辆重置费、车辆贬损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各个项目的大小依据受害人所能提供的各种单据、票据以及鉴定机构的额鉴定意见等综合认定。
东莞车祸理赔咨询热线:400-626-2163 解答赔偿难,赔偿不到位等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