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某致害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以及物质损失,并被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如果其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赔偿义务,法律对其将如何处置呢?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侵害他人权益包括他人人身权益以及他人财产权益,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如下一些: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的承担责任方式可以单独也可以并列使用。承担相应责任是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弥补,也能减轻对侵权人的惩罚。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承担赔偿同样是对侵权行为造成后果的弥补,很好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能够减轻对肇事者一方的处罚,否则将会有其他的责任形式。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无能力赔偿交通事故损失达到一定的数额,将会成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解释》第2条、第4条的规定:
1. 交通肇事负事故全部或是主要责任,造成的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交通肇事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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