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涉事车辆为没有牌照的机动车,那么,交管部门会如何处理呢?根据相关规定来看,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一定程度上,鉴于没有上牌的违法事实,可能会承担多一些的事故责任。
一、行政处罚
依照我国《交通安全法》第95条之规定,对于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如果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通知被扣车主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该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是补办相应手续后,交管部门方可通知退还机动车。
二、与交通事故关系
是否上牌事实上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不排除交管部门以交通违法为由让没有上牌的机动车承担更多责任的可能。
相应保险的投保都是以车辆牌照为依据的,如果相应车辆没有牌照,那可一般认为其没有保险,就算车主为其车辆投过保险,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偿。因此,可以认定没有牌照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没有保险理赔的。由此,引发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责任的,只能由该车辆的驾驶人或是管理人、所有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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