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首页 > 赔偿标准 > 各地事故赔偿标准 > 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精神赔偿金要考虑哪些因素? 2018-06-22 10:25:52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一般只存在事故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也就是说,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你想申请就可以获得的,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具体考虑哪些因素呢?如下: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
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行做出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致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4.致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致害人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

       5.致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致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6.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北、上、广、深等地的各伤残等级可获赔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

       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15/22638.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17年坚持为受害人解决赔偿难、赔偿少、不懂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服务地区:深圳、广州、佛山、北京、天津、杭州、长沙、上海、江门...可解答全国所有地区法律问题。
微信号:jtsgpc,jtsggh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相关热词搜索: 赔偿金 交通事故 案件

上一篇:车祸至五级伤残该赔偿多少钱?
下一篇:交通事故申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提示

如要把应用程序加至主屏幕,请点击浏览器菜单,如未看到“添加为快捷方式”,请点击设置->高级->添加为书签,然后添加到主屏幕。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