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数额的多少由赔偿项目的类型及其计算标准得出总损失后,再按照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具体来说:
1、赔偿项目的计算
(1)计算标准
各个人身损害项目的计算标准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对于死亡赔偿金,有:
死亡赔偿金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法定赔偿年限
备注:在受害人为69周岁时,上述法定的赔偿年限为[20-(69-60)] = 11年。
(2)特殊问题
农转城,所谓农转城也即农村户口的受害人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其条件通常是:死者生前连续在城镇居住满1年以上,有来源与城镇的主要收入。
2、事故赔偿责任的确定
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新型在保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不足的,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其中:
对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直接按照事故中而的比例分担,主次责任下,主责一方70%,次责一方30%。
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方多承担10%--20%的比例,即使机动车无责,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的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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