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的规定,当构成一定数量时,可构成伤残。肋骨与伤残的关系根据《评定》有如下几种情形:
1、八级伤残标准:12根肋骨以上骨折;
2、九级伤残标准:8根肋骨以上骨折或4根肋骨以上缺失;
3、十级伤残标准:4根肋骨以上骨折;或2根肋骨以上缺失。
由此可见,四根肋骨骨折的,基本符合十级伤残标准。在医疗终结后,受害人即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骨折进行伤残鉴定。 在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后,即可向法定的赔偿义务人主张赔偿,包括伤残项目的赔偿。
伤残案件是可获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因为伤残意味着受害人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如果受害人的伤害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的,那么,受害人可主张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其他如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各个赔偿项目的数额额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进行。
温馨提示:
伤残鉴定时,不同的鉴定时间和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影响鉴定的结果,为此,在鉴定时,适宜在专业人士如交通事故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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