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在车祸赔偿案件中是特定的赔偿准备程序。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受害人构成残疾的,除了可主张一般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项目外,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特定项目。
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级别的大小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得出,如果要问伤残鉴定需要多久时间,那么可以从以下几个阶段来了解:
1、伤残鉴定的委托时间
伤残鉴定的委托时间依法应当为治疗终结后,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应在事故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一般来说,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初步认定为治疗终结。医疗终结后,受害人即可着手准备鉴定材料进行鉴定。
2、伤残鉴定的时间
由《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可知,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后,有两种鉴定时间可选择:
(1)法定的鉴定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6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对那些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也即。30+30=60日。
(2)约定的鉴定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意: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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