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是最低一级的伤残级别,但尽管如此,受害人构成十级伤残的,认可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伤残项目内容。
对于伤残鉴定的流程,可以从如下方面把握:
一、有构成伤残的可能
我国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称《分级》),其明确的常见的十级伤残伤害如: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肝、脾或者胰腺修补术后、胃、肠或者胆道修补术后等。
二、鉴定时间来临
伤残鉴定的时间依据《分级》,为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一般来说,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合适的伤残鉴定时间。
个别案件中,鉴于受害人自身或是伤害的特殊性,伤残鉴定的合理时间也可以通过鉴定确定。
三、伤残鉴定机构
受害人选择鉴定的司法机构,应当是合法成立,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此外,信誉好、离受诉法院地近等也应当是受害人选择鉴定机构需考虑的内容。
四、鉴定材料准备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前,应当准备必要的鉴定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出院记录、入院记录、疾病诊断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
温馨提醒:伤残鉴定适宜由专业交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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