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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是否一定要出院才能鉴定? 2019-12-31 09:24:49
 
《侵权责任法》第16、22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致人伤害导致残疾的,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特殊项目。
 
上述项目的赔偿数额都是非常可观的,如以残疾赔偿金为例,在2019年度的北京市,可有:
 
2019年度---北京市残疾赔偿金标准
(五级)
伤者年龄
伤者户口
城镇户口
标准
农村户口
标准
60周岁下 815880元 317880元
60---75周岁间  67990 × [20-(伤者年龄-60)]×60% 26490 × [20-(伤者年龄-60)]×60%
75周岁以上 203970元 79470元

一个五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最高可达81万元,故伤残鉴定意义重大。那么,鉴定伤残该如何进行呢?
 
1、 鉴定时间
 
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为医疗终结后,也即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这个时候通常在出院后的3个月以内,也有更长的。同时,鉴定还应当结合自身的理赔进度进行。
 
2、 鉴定机构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鉴定的标准认识存在偏差,故同种伤害在不同的鉴定机构间可能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受害人适宜选择那些易于获得并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
 
现实中,很多受害人会很奇怪为什么同样是骨折,别人的伤残级别比自己高,进而赔偿数额也比自己搞,多是因为没有把握好上述时间和机构的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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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自:http://m.peichang.cn/show44/27983.html 转载请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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