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若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时,受害人作为原告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都会作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并把事故认定书交付给事故当事人。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当事人和法院处理事故赔偿的重要依据。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诊疗医治产生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护理费等相关必要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但事故受害人应当提供医疗费收据、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交通费及住宿费的收据等证据。
接着,若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对于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则需受害人提供合法伤残鉴定书、证明被扶养人情况相关证据、辅助器具收费凭证等相关证据。
最后,若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事故死亡的,那么,死亡受害人近亲属应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书、被扶养人生活情况的证明等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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