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聊聊肇事司机最爱说的三句“私了话”,但每一句背后,都可能是一个让您后悔莫及的陷阱。
1. “您放心,我不会跑的,先把车挪开别堵路。”【车祸赔偿计算标准,点此直接说城市】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人员伤亡,或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者车辆无法移动,应当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如果您听信对方的话,把车挪了,现场就没了——交警来了之后,双方各执一词,没有监控、没有痕迹、没有证人,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 更要命的是,有些肇事司机的“不会跑”,其实是“先把您稳住,等您一挪车,他一脚油门就消失”。等您在原地反应过来,对方的车牌号可能都没记住。事后报警,交警也只能按“肇事逃逸”立案,但能不能找到人、找到人之后能不能执行到赔偿,全是未知数。
记住:有人伤,不挪车;要挪车,先拍照。
第二句话:“咱们私了,我多赔您点,您别报警了,我没保险。”
对方说“没保险”,恰恰是您最不应该私了的理由。因为一旦没有保险介入,您所有的赔偿都只能靠对方“自觉”。而一个连保险都不愿意买的人,您指望他事后能自觉掏钱?
更关键的是,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未报警、未取得事故认定书,事后想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会变得异常困难。您没有事故认定书,就无法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责任划分;您只有一张手写的“私了协议”,对方不履行,您得去法院起诉,而起诉时您连最基础的证据——交警的事故认定——都没有。
记住:没有保险、没有交警、没有事故认定书的私了,本质上就是“空手套白狼”——您把自己的赔偿权,押在了一个连交强险都不买的人的信誉上。
第三句话:“您先去看病,回头拿着发票找我报销。”【车祸律师委托收费,点此说案情】
这句话乍一听合情合理,甚至让您觉得对方挺通情达理的。但您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等您拿着几千甚至几万的医疗费发票去找他时,他还在吗?电话还能打通吗?微信还是好友吗?
即使他没有拉黑您,即使您找到了他,他也会拿出当初签的“私了协议”说:“咱们不是已经结清了吗?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双方再无纠纷’。”您这才发现,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对方用几百块钱“一次性赔偿”就把您的后续治疗权、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全部买断了。
→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赔偿协议签订后,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但您得证明自己当时“不知道伤情有多重”,或者“协议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悬殊”。但如果您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就签了“两清”协议,举证责任在您,而对方手上拿着白纸黑字的协议,法院很难支持您。
切记:私了不是不行,但私了的前提是:没有人伤,责任清晰,双方信息真实,当场赔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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